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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护士于手术室内对14岁女子实施强制猥亵获刑

2026-11-07 2566

14岁少女术后在手术室内遭一名男护士猥亵,初次报警后仅被处以十日行政拘留,未立刑事案。随着受害者的法定代理人提出监督申请,检察机关经过调查后认定该男护士的行为是“以其他方法强制猥亵”,最终启动刑事立案。此案的被告冯某因强制猥亵罪被判处一年两个月监禁,并被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五年。

案件发生在内蒙古的一家医院,受害者方某因左臂骨折接受手术,术后与冯某独处。冯某以整理衣物为名触碰她的私密部位,受害者因术后身体虚弱,误以为这是必要的术后检查,未对此进行反抗。第二天,受到心理影响的方某向父母坦白,父母报案后,警方仅以治安违法处理。

经调查,检察机关认为冯某在手术室内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,对未成年患者实施猥亵行为,应被追究刑事责任。根据相关证据,法院最终判决冯某犯有强制猥亵罪,并确立了相关的禁止从业措施。

在案件办理过程中,检察机关还发现医院在未成年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安全管理漏洞,包括医护人员可与未成年患者独处且缺乏监督机制,要求医院修订相关管理办法,确保未成年患者的安全。此外,最高检强调,对于这种利用特殊职责实施的猥亵案件,应准确识别强制性,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与刑事犯罪的界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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